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5********0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802民初2187号 |
案号 |
(2021)晋0802执3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波尚欠原告杨金翠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12800元。被告秦波于2021年6月25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杨金翠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12800元;二、若被告秦波按照上述约定如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原告杨金翠自愿放弃主张2020年12月22日之后利息的诉讼请求;三、若被告秦波未能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杨金翠有权就上述全部未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秦波支付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计算);案件受理费5242元,减半收取2621元,原告杨金翠承担1311元,被告秦波承担13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