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7********4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1民初8255号
案号
(2021)津0111执5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至2020年8月6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73984.14元(其中逾期本金4711.83元),逾期利息5485.62元,罚息57.72元、复利172.9元,合计279700.38元。被告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140000元本金,于2022年3月25日前给付139700.38元及自2020年8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收,以银行系统载明的金额为准)。二、案件受理费2748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全部负担(被告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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