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纪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7********4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初8255号 |
案号 |
(2021)津0111执5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0年8月6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73984.14元(其中逾期本金4711.83元),逾期利息5485.62元,罚息57.72元、复利172.9元,合计279700.38元。被告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140000元本金,于2022年3月25日前给付139700.38元及自2020年8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收,以银行系统载明的金额为准)。二、案件受理费2748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全部负担(被告于2021年9月25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