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03********1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民初16825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10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波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租金61107.56元及留购价100元;二、被告何波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84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