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艳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6********4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26刑初114号 |
案号 |
(2021)冀0426执1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温艳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温艳平退赔被害单位涉县鑫源广场损失49818元;三、没收被告人温艳平作案工具黑色双肩包、电子感应笔、壁纸刀、钢锯,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