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艳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6********4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426刑初114号
案号
(2021)冀0426执13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温艳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温艳平退赔被害单位涉县鑫源广场损失49818元;三、没收被告人温艳平作案工具黑色双肩包、电子感应笔、壁纸刀、钢锯,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1-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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