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景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81民初949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景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李伟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货款601188.66元;二、驳回原告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14元,保全费4020元,由被告天津景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李伟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6 |
发布时间 |
2020-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275814282XQ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津南区辛庄镇高庄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