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永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22********13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8110民初4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黑8110执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姜永权、张彦岭共同向张文英返还借款500000元,于2021年7月1日前返还10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返还1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返还300000元;二、朱立军、郑海洋、王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朱立军、郑海洋、王平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姜永权、张彦岭追偿;申请人申请返还其中偿还的人民币360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