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秦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9********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802民初3666号 |
案号 |
(2021)晋0802执3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红霞与被告段秦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孟语珍借款本金73.1035万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自起诉日2021年5月6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孟语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00元,保全费1520元,共计21620元由原告孟语珍负担10000元,被告任红霞与被告段秦荣共同负担116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