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1********483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2民初13091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7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张家港市吉利包装有限公司货款89900.5元,原、被告双方经协商,原告张家港市吉利包装有限公司同意由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4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给付49900.5元。原告张家港市吉利包装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部分的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49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369元,由原告张家港市吉利包装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已预交)。三、若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按本协议履行完毕,则双方当事人就本起纠纷再无纠葛;若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本协议第一条按期足额履行,则诉讼费用改由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张家港市吉利包装有限公司有权按货款89900.5元加诉讼费用2369元合计92269.5元扣除被告日照凌飞包装有限公司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已履行部分向本院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加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2556700483M |
登记机关 |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水晶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