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2********7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督4号 |
案号 |
(2021)津0111执恢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天津上壹壹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周峰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工资5425元。申请费8元,由被申请人天津上壹壹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周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