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东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02********0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02民初1526号 |
案号 |
(2021)黑1102执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爱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东奇给付原告高春生代偿款45000元,利息2227.62元,共计47227.62元;以4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实际支付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35元,由被告刘东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