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向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4********0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4民初2693号 |
案号 |
(2021)黑0104执23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向涛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500,000元,于2019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5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112,5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112,5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112,5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向东欠款112,500元;二、案件受理费10,495元,原告已预付,减半收取5,247.5元,由被告承担,被告于2019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