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8********2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28民初2125号 |
案号 |
(2021)赣0428执13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邵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支行欠款本金人民币4949.21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表》的约定且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邵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