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4648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2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谢小平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向原告金志欢支付工资242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2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6元,减半收取213元,由被告谢小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