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起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2********5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1刑初51号
案号
(2021)赣0731执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段八月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7日起至2021年5月6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曾荣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8日,即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三、被告人袁检发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四、被告人谢平生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26日,即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止。罚金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五、被告人段八月、曾荣华退缴违法所得共计33000元予以没收,由扣缴机关上缴国库;六、继续追缴被告人袁检发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谢平生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于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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