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超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02********2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02民初509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2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殷超静尚欠原告张艺盟借款本金16297元。从2020年5月起至2021年3月底,被告殷超静每月至少偿还原告张艺盟1000元,于2021年4月底之前全部还清。二、若被告殷超静任何一笔未按上述约定时间还款,则被告殷超静应从未还款的次月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原告张艺盟自未还款的次日起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殷超静于2021年4月底之前支付原告张艺盟1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时间 |
2021-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