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国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4********09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784民初2977号
案号
(2021)粤0784执46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千千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鹤山市桃源镇昔比商行(经营者:蔡金云)支付货款22637元及利息(利息以22637元为本金,从2020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二、被告吕国杰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所确定的被告深圳市千千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鹤山市桃源镇昔比商行(经营者:蔡金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鹤山市桃源镇昔比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3.45元,保全费255元,诉讼费合计为448.45元(已由原告鹤山市桃源镇昔比商行预交),由被告深圳市千千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448.4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千千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诉讼费448.4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25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