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阜阳市华骏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62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21民初3907号
案号
(2020)皖1621执3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付周月玲921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张军坤2000元;二、被告徐坤、李永丽、阜阳市华骏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张军坤51655元;三、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徐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09
发布时间
2020-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志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666225628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455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