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大荒食品营销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7********97X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81民初54号 |
案号 |
(2021)黑8111执恢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大荒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大荒食品产业园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42万元,支付利息843073.21元,合计49263073.21元;支付原告北大荒食品产业园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42万元的利息;二、原告北大荒食品产业园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有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范围内就被告重庆博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200号2-7[317房地证2014字第04151号]房屋依法变现的价款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北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书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72131669597XH |
登记机关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