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仲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30********1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7民终1241号 |
案号 |
(2021)冀0709执4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2020)冀0709民初58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2020)冀0709民初58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张仲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周连生借款本金50000元及相应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利率以2019年12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