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01********0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802刑初69号 |
案号 |
(2021)川1802执1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罗建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34年11月18日止。)二、被告人罗建平违法所得二万三千九百七十五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本案扣押的毒品四十七点七四克、自封袋二包、塑料袋一个、铁盒二个、木棍一根、吸壶二个、粉色oppo手机一部、白色vivo手机一部、银灰色viv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