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雅安市万丰房地产经营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8********075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802民初1244号 |
案号 |
(2022)川1802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雅安市万丰房地产经营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詹俊达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8元,由原告詹俊达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冉永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雅安市青江路154号附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