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5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825民初488号 |
案号 |
(2019)川1825执7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执行人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偿还原申请人天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人民币588600元,并从2018年8月23日起支付利息直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其中: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间的月利率按3.625‰标准计算;2019年8月23日起按月利率按5.4375‰标准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止)二、被执行人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支付申请人垫付的律师费用15000元;三、被执行人范杰、被执行人范小雪、被执行人范玉梅对以上两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4998元,由被执行人天全县野农林下生态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范杰、范小雪、范玉梅承担;五、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5118255775921196 |
登记机关 |
天全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全县新华乡永安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