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73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481民初8164号
案号
(2020)苏0481执5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溧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信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本金200000元,承担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欠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苏信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诉讼保全费1670元,合计人民币3820元,由被告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给付履行款时一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溧阳市人民法院履行款缴纳账号:6232636100112488799,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溧阳天目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溧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137390564Q
登记机关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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