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3********0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603民初377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黑0603执28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乔宇于2021年12月1日前给付原告梁洪鑫人民币40,000元、于2022年4月1日前给付原告梁洪鑫人民币40,000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梁洪鑫人民币33,350元;案件受理费1,28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乔宇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