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4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321民初155号 |
案号 |
(2020)湘0321执恢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湘潭县华源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湘潭县鑫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3 000 000元及利息(前段利息43 400元;后段利息自2016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张文林、王月平对被告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湘潭县华源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湘潭县鑫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被告马子艳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湘潭县鑫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 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5 800元,由被告湖南嶂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湘潭县华源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文林、王月平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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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文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21184996905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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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湘潭县易俗河凤凰路东路凯旋国际广场1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