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39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3民初1680号 |
案号 |
(2021)赣1123执17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邱财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8870.10元、利息及违约金;被告邱财国未履行被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原告有权以车牌号为赣e49c99号的别克牌轿车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有被告赖佳娣、夏小飞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邱财国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35元,由四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