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佳木斯丰谷酒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51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792民初1412号 |
案号 |
(2018)川0792执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佳木斯丰谷酒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使用费997581.10元及违约金299274.33元,共1296855.43元;二、被告佳木斯丰谷酒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导费128877.07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128877.07元为计算基数,从2016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6-04 |
发布时间 |
2018-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费玉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800565184134D |
登记机关 |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英俊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