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1********2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6民特496号 |
案号 |
(2021)粤0606执170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双方的劳务合同于2020年5月31日解除;二、双方确认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申请人文学尚欠申请人龚善武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的劳务报酬12000元,申请人文学分两期向申请人龚善武支付,第一期于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6000元,第二期于2021年7月31日前(含当日)支付600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申请人龚善武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开户名:龚善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阳市平冈镇中国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账号:6212252014000214313);三、若申请人文学逾期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则申请人龚善武有权按未支付的劳务报酬、违约金(按未支付的劳务报酬的30%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