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美奈尔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9********79XA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921民初821号
案号
(2021)川0921执16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蓬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四川美奈尔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飞天顺达玻璃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380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飞天顺达玻璃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四川美奈尔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120000元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北京飞天顺达玻璃有限公司负担1056元,被告四川美奈尔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34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1-30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德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2130931979XA
登记机关
蓬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注册地址
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216号(财政局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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