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慕伟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6********12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04民初7984号
案号
(2021)黑0104执221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慕伟红欠原告杨玉晶借款本金及利息60万元,分六次偿还,每次偿还10万元。自2019年起,每年12月1日前偿还原告杨玉晶10万元,直至60万元全部偿还完毕止;二、如被告慕伟红未按照上述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应自逾期还款次日起向原告杨玉晶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三、案件受理费891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455元以及保全费3075元,由被告慕伟红负担,于2019年12月1日前给付原告杨玉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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