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3********04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82民初174号
案号
(2021)赣0982执19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黄琴与被告朱海辉离婚;二、婚生子朱可夫属双方共同子女,由原告黄琴抚养成年,被告朱海辉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按500元/月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婚生子朱可夫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朱海辉享有探视婚生子朱可夫的权利。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黄琴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1-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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