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阳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0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921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4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曹阳洋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垫付的赔偿款122000.00元。如未按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137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