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5********2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3民初403号 |
案号 |
(2021)冀0133执1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我们在与原告方调解时基本达成了一个协议,2020年5月22日已经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200万元,剩余欠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在2020年7月22日前偿还本金400万元,在2020年9月22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在2020年11月22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在2021年1月22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在2021年3月22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被告方借款截止到2021年5月22日分段计算应支付的利息为720万元,在2021年5月22日前偿还剩余应付的本金100万元及利息100万元。剩余应付利息620万元,在2021年7月22日前偿还200万元,在2021年9月22日前偿200万元,在2021年11月22日前将所有应付利息220万元全部还清。二、如果被告方逾期还款仍应按年利率24%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70300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