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树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1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921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樊树平、刘淑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周广惠、张晓帅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6189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指定期限给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6022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