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陵县国府酒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17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223民初1771号
案号
(2019)皖0223执24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陵县国府酒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洪宗平货款27,72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洪宗平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0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洪宗平负担1,500元,被告南陵县国府酒业有限公司负担70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1-25
发布时间
2020-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357177515XB
登记机关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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