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兴腾胜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88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1023民初2313号 |
案号 |
(2021)湘1023执恢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永兴腾胜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钱润根的诚信保证金3788500元及利息3712730元,合计7501230元;二、被告永兴腾胜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钱润根的2018年11月2日起至被告永兴腾胜置业有限公司还清诚信保证金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月利率20‰计息;三、驳回原告钱润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335元,由原告钱润根负担3818元,由被告永兴腾胜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15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3394113883X |
登记机关 |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兴县便江镇城郊村新路下组(自来水公司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