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5********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5民初848号 |
案号 |
(2021)赣0825执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肖娟与被告陈群于2019年8月9日登记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陈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肖娟偿还借款153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