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城步旺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5********762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29民初474号 |
案号 |
(2021)湘0529执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城步旺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还原告城步苗族自治县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指挥部借款本金7496493元、利息1141846.1元,本息合计8638339.1元,并按年利率4.9%支付原告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由被告城步旺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城步苗自治县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指挥部违约金149929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2871元,由被告城步旺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9064226762Y |
登记机关 |
城步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城步儒林镇城白路(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