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05********0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2民初14851号 |
案号 |
(2021)黑0102执7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鲁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惠娟借款本金15万元。二、被告鲁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徐惠娟借款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5日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鲁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