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0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92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恢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谷姣借款本金340000.00元,利息156400.00元,本息合计496400.00元,2017年10月2日之后的利息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746.00元,公告费57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