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30********21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230民初743号
案号
(2021)黑0230执恢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孔祥忠、范文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王开强粮款本金人民币101668.00元,利息人民币29280.38元,合计人民币130948.38元;并以上述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12元计算利息,至给付本金全部执行完毕时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克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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