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盛丰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104民初3563号 |
案号 |
(2019)豫1104执1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漯河盛丰投资有限公司、赵占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清偿原告王书萍借款本金共计350,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按照月息15‰计算,其中50,000元从2019年6月12日起、300,000元从2016年9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书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90元,减半收取4095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6915元,由被告漯河盛丰投资有限公司、赵占奎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20-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占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5817242174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华山美食城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