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金飞不锈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94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06民初6540号
案号
(2019)苏0206执28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江苏金飞不锈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支付无锡市惠山连铸备件有限公司货款10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3000元,由金飞公司负担。该款已由连铸公司预付,连铸公司表示无需法院退还,故该款由金飞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支付给连铸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21
发布时间
2020-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林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39420142R
登记机关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金港镇高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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