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宁县阳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5********297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581民初1699号 |
案号 |
(2021)湘0581执1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新宁县阳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武冈市康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34667.4元并按年利率7.125%支付延迟利息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货款全部清偿完时止;二、驳回原告武冈市康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820元,由被告新宁县阳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儒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28760712297M |
登记机关 |
新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崀山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