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宗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24********2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929民初3932号
案号
(2021)冀0929执1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献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石宗杰于2019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9150元;二、被告王翠平、石国庆、刘璐对上述偿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被告石宗杰、王翠平、石国庆、刘璐于上述还款计划到期未如数履行偿还义务,原告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按剩余借款本金及合同中约定利息全部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四、若四被告如期如数履行上述偿还内容,原告河北献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就该案借款本息再向四被告主张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738元减半收取2369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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