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祥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02********6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02民初4510号
案号
(2021)鲁1102执4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结算,被告孟祥伟、曹瑞强尚欠原告借款本金855000元及利息(以本金85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还款计划:被告孟祥伟自2020年9月1日起每月偿还借款2000元,被告曹瑞强自2020年9月1日起每月偿还借款4000元,上述本金及利息于2023年10月1日前全部还清。如两被告任意一人任意一期逾期偿还上述款项,原告可就剩余未付借款本息对两被告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孟祥伟、曹瑞强于2023年10月1日前支付律师费50000元、保全费5000元;三、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次性处理完毕;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350元,减半收取6175元,由被告孟祥伟、曹瑞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2-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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