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春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7********8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04民初466号 |
案号 |
(2021)皖1204执19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闫周、苗春侠偿还原告袁雷雷、马玉梅借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2021年7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1年9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1年11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2年1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4万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均自2019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止);上述欠款被告如逾期不还,原告有权全部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袁雷雷、马玉梅对被告闫周、苗春侠位于阜阳市人民西路南侧浙江商贸城11区606室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75元,由两被告闫周、苗春侠共同负担。4本调解书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