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春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7********83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04民初466号
案号
(2021)皖1204执19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闫周、苗春侠偿还原告袁雷雷、马玉梅借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2021年7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1年9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1年11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2022年1月6日偿还借款本金14万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均自2019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止);上述欠款被告如逾期不还,原告有权全部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袁雷雷、马玉梅对被告闫周、苗春侠位于阜阳市人民西路南侧浙江商贸城11区606室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75元,由两被告闫周、苗春侠共同负担。4本调解书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