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艳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84********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102刑初464号
案号
(2021)桂1102执21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被告人贾艳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