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艳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84********0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102刑初464号 |
案号 |
(2021)桂1102执2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六、被告人贾艳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