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尚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5********01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781刑初94号 |
案号 |
(2021)黑0781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姜尚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止。)二、作案工具尖刀一把,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被告人姜尚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云峰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123889.39元;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云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