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841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112民初2695号
案号
(2019)湘0112执2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湖南省富湘小额贷款集团望城至诚有限公司借款2 490 000元、并支付原告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4日止的利息69 720元;二、限被告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月利率2%支付原告湖南省富湘小额贷款集团望城至诚有限公司从2018年6月25日起至借款全部返还之日止的罚息及违约金(从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的罚息及违约金共计58 100元,从2018年7月31日起至借款全部返还之日止的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返还借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继续计算);三、被告湖南致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先麟、刘帅对被告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湖南省富湘小额贷款集团望城至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 583元,由被告湖南麟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致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先麟、刘帅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10-30
发布时间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建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218417432X3
登记机关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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